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与保障推出一系列重要举措。
一是多措并举支持疫情地区和疫情防控企业的债券融资需求。支持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医疗服务、科研攻关、医药产品制造以及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对于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允许申请发行新的企业债券专项用于偿还2020年内即将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
二是最大限度简便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债券业务办理。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了申报“绿色通道”,服务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此外,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债券发行,提出了自动延长批文有效期、使用国家发展改革政务信息公开的电子批复文件等一系列支持措施。
三是切实做好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和本息兑付工作。要求做好债券存续期管理,引导发行人根据交易场所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并提前部署、做到按时还本付息,维护疫情期间企业债券市场的稳定。
(来源:整理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