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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9-10-29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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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并公布北京市、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共分为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和供全国借鉴的改革举措两类。

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主要聚焦现行法律框架下国家政策支持、做法科学、经验成熟、成效明显的改革举措具体包括开办企业、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缴纳税费、跨境贸易、执行合同等6方面13项改革举措。比如,开办企业方面,通过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等手段,北京实现企业开办1天办结上海实现开办企业最快2天可营业供全国借鉴的改革举措主要聚焦有政策法规依据、改革方向明确、做法比较科学、成效逐步显现的改革举措,涉及改革创新探索形成的有效模式、有效途径、有效规范和程序等具体包括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缴纳税费、跨境贸易、执行合同等7方面23项改革举措。(整理自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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