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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2-01-05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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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建〔2021〕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局、科委)、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就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技术指标体系稳定,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 

  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2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要求,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 

  二、明确政策终止日期,做好政策收尾工作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要求,为保持新能源汽车产业良好发展势头,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以及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同时,继续加大审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广车辆的清算收尾工作。 

  三、加强产品安全监管引导,确保质量和信息安全 

  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满足国家关于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在线升级等管理要求。提升企业监测平台效能,提高售后服务能力,做好事故应急响应处置。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汇总起火及重大事故信息,加快建立车辆事故报告制度,对于隐瞒事故信息、不配合调查的,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涉事车型补贴资格。 

  本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通知未作规定的事项,继续按照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

  一、非公共领域补贴方案

  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分别如表1、表2、表3所示。

表1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方案(非公共领域)

单位:万元

车辆类型

纯电动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纯电动乘用车

300≤R<400

R≥400

R≥50(NEDC工况)/

R≥43(WLTC工况)

0.91

1.26

/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

/

0.48

1. 纯电动乘用车单车补贴金额=Min{里程补贴标准,车辆带电量×280元}×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车辆能耗调整系数。

2. 对于非私人购买或用于营运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相应补贴金额的 0.7 倍给予补贴。

3. 补贴前售价应在30万元以下(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企业官方指导价等为参考依据,“换电模式”除外)。

表2 新能源客车补贴方案(非公共领域)

车辆

类型

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元/kWh)

中央财政补贴调整系数

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6<L≤8m

8<L≤10m

L>10m

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

280

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Wh/km·kg)

1.4

3.08

5.04

0.18(含)-0.17

0.17(含)-0.15

0.15及以下

0.8

0.9

1

快充类纯电动客车

504

快充倍率

1.12

2.24

3.64

3C-5C(含)

5C-15C(含)

15C以上

0.8

0.9

1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

336

节油率水平

0.56

1.12

2.13

60%-65%(含)

65%-70%(含)

70%以上

0.8

0.9

1

单车补贴金额=Min{车辆带电量×单位电量补贴标准;单车补贴上限}×调整系数(包括: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系数、快充倍率系数、节油率系数)

表3新能源货车补贴方案(非公共领域)

车辆

类型

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元/kWh)

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N1类

N2类

N3类

纯电动货车

176

1.01

1.96

2.8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货车

252

1.12

1.76

  二、公共交通等领域补贴方案

  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分别如表4、表5、表6所示。

表4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方案(公共领域)

单位:万元

车辆类型

纯电动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纯电动乘用车

300≤R<400

R≥400

R≥50(NEDC工况)/

R≥43(WLTC工况)

1.3

1.8

/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

/

0.72

1. 纯电动乘用车单车补贴金额=Min{里程补贴标准,车辆带电量×396元}×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车辆能耗调整系数。

2. 对于非私人购买或用于营运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相应补贴金额的 0.7 倍给予补贴。

3. 补贴前售价应在30万元以下(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企业官方指导价等为参考依据,“换电模式”除外)。

  表5 新能源客车补贴方案(公共领域)

车辆

类型

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元/kWh)

中央财政补贴调整系数

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6<L≤8m

8<L≤10m

L>10m

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

360

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Wh/km·kg)

1.8

3.96

6.48

0.18(含)-0.17

0.17(含)-0.15

0.15及以下

0.8

0.9

1

快充类纯电动客车

648

快充倍率

1.44

2.88

4.68

3C-5C(含)

5C-15C(含)

15C以上

0.8

0.9

1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

432

节油率水平

0.72

1.44

2.74

60%-65%(含)

65%-70%(含)

70%以上

0.8

0.9

1

单车补贴金额=Min{车辆带电量×单位电量补贴标准;单车补贴上限}×调整系数(包括: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系数、快充倍率系数、节油率系数)

表6 新能源货车补贴方案(公共领域)

车辆

类型

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元/kWh)

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N1类

N2类

N3类

纯电动货车

252

1.44

3.96

3.96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货车

360

1.44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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