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水利局
2022年7月25日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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