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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年度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1-12-3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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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2021年度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佛山市价格监测机构—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拟被推荐为2020-2021年度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单位。根据申报工作要求,由我局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科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

  受理单位: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科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

  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83334921

  传真电话:83030461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31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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