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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我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来源:价格和收费管理科发表时间:2021-10-2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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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发改价费函〔2021〕43号


各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供电局,有关发电企业: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我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4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2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我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2021〕40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有关发电企业:

  针对近期天然气价格上涨问题,结合我省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推进情况,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我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除使用澳大利亚进口合约天然气的LNG电厂外,其他天然气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提高0.05元(含增值税)。

  二、上述规定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今后新投产的天然气发电机组也按此规定执行,其他事项仍执行我委《关于改进我省燃煤机组等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09号)的相关规定。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18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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