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价〔2005〕180号
佛山市华英学校:
你校提出《关于收费申请》(佛华英字[2005]035号)悉。鉴于你校搬迁新校,根据《佛山市华英学校学生教育培养成本评审报告书》及你校报来的学生宿舍成本情况,经研究,同意你校全寄宿生及午休寄宿生按以下标准收取住宿费:
一、全寄宿生住宿费每月每生300元(包括水电费、宿舍管理费、设施折旧费等)。
二、午休寄宿生住宿费每月每生100元(包括水电费、宿舍管理费、设施折旧费等)。
以上标准从2005年9月1日起执行。请按规定到我局换领《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做好收费公示。
此复。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