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发展改革 > 物价管理
佛山市商务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佛山市工商局 佛山海关 佛山海事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8-12-17 16:52
字号:

佛山市商务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佛山市工商局   佛山海关  佛山海事局关于印发《佛山市

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商务口岸字〔201821号    


各区人民政府:

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口岸办)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广东海事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商务港字〔2018〕3号)要求,结合佛山口岸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佛山市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126


佛山市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口岸办)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广东海事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部署要求,为落实清理口岸收费工作目标,全面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建立健全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协作机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具体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制

根据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市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市商务局、市财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商局,佛山海关、佛山海事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全市清理口岸收费工作方案;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区、有关部门开展清理口岸收费工作。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佛山海关,佛山海事局各选派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定期或不定期实行集中办公。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清理口岸收费工作;联系地方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小组。

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各区人民政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家明确的范围,对辖区口岸报关(报检)、货代、船代、物流、仓储、货物装卸等环节收费,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向进出口货物收取的各类收费,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查清各类收费种类、性质、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对于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项目,依法予以取消;对超出收费标准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不合理的收费标准要坚决降低。市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小组指导督促各区自查自纠工作进展,并负责推进完善市级层面的自查自纠工作。(12月上旬完成)

(二)完善规范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各区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小组在10月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的基础上,按照海关总署公布的清单模板,统一格式和内容,进一步对辖区水运口岸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收费目录清单进行汇总和分析研判,深化自查自纠工作,推进完善规范本地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及口岸现场公示工作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市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小组指导督促各区完善规范本地口岸收费清单公示工作,推进完善市级层面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在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布。(12上旬完成)

(三)开展专项检查。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商局、佛山海关、佛山海事局组织开展口岸收费专项检查,对各区口岸公示收费目录清单及清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抽查进出口货物吞吐量较大口岸码头的收费情况,重点查处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等行为,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乱收费的行为。(12月中旬

(四)依法依规降低合规成本。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企业涉及进出口环节收费进行清理规范,能取消的一律取消;暂不能取消的,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措施;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通过竞争把收费标准降下来;属于独家经营的,加强监管,并逐步引入市场竞争;对进出口企业普遍缴纳的收费项目进行归并。近期,重点推进落实以下降成本措施:

1.继续推进落实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工作;

    2.落实减单证优流程促进降费工作。由佛山海关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推进落实将进出口环节需验核的监管证件从86种减至48种以内,除特殊原因外实现联网核查;深化关检业务申报整合融合,实现报关报检一次申报。(按国家规定时限落实)

    3.由市场价格监管部门牵头,贯彻落实省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口岸收费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新增收费项目监管,新增收费项目须完成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开展收费。(12月底前启动)

各区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小组对本地区管理的口岸收费进行清理规范,研究提出清费降费措施,推动进出口合规成本明显降低。(12月上旬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市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区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小组,要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口岸办)等七部门印发的《广东省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及本实施方案要求,确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请各区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小组牵头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本地落实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按集装箱测算降成本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送市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于12月12日前将本部门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情况报送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并经工作小组审定后,按规定要求向上级机关呈报。

附件:佛山市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小组名单

附件

佛山市清理口岸收费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苏  岩  市商务局局长

      江启强  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何冠生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调研员

      陈瑞彤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黄  铁  市商务局副局长

马永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叶奕茂  市工商局副局长

孔丽琼 佛山海关副处长

          吴桂桢  佛山海事局副局长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foshan.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