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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粮食局关于佛山市2018年地方储备油库存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8-04-16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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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粮食局关于佛山市2018年地方

储备油库存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佛发改粮管函〔2018〕8号   2018年4月16日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区储备粮管理中心,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为切实加强地方储备油库存管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保障储备油安全,推动库存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佛山市粮食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18年地方储备油库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发改粮管〔2018〕14号)安排,2018年4月10日至11日,我局组织市财政局、农发行佛山市分行等单位对市内6家企业进行了储备油库存检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情况

市检查组先后对佛山市顺德区生鱼米业有限公司、广东白燕粮油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粮食管理储备中心西面油厂、佛山市亿健食品有限公司、佛山市伟达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和佛山市百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办法和内容按照国粮检〔2011〕32号和粤粮监〔2018〕46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检查组主要对企业的储备油库存实物、帐务、质量卫生、轮换、安全生产和规范管理工作,以及企业和区级粮食部门开展储备油库存检查自查工作情况等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上述被检查企业的地方储备油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管理比较规范,没有发现重大的危及储油安全或安全生产隐患。区级粮食管理部门认真按照要求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工作底稿留存基本规范完整。

、存在问题

检查组通过对抽检粮油企业的储油罐、原料仓库、加工车间、附属管理设施设备进行实地检查,并核查企业相关实物保管帐、财务帐等资料,6家被抽查企业储备油保管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库存数量都比较充足真实,但仍然存在一些细节上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尽快整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如:仓库配电箱(配电柜)门没有上锁;铁质登梯和油罐顶承重人数和重量没有警示标识;储油罐盖子没有上锁;油罐顶部围栏空隙过大;输油管接口密封不牢存在渗油现象;登罐作业人员缺少安全防护用具;楼道安全出口警示标识不带灯光;消防应急灯失灵;企业作业区和生活区没有清晰划分;原料仓库门口未设置防鼠板;灭火器罐已超过有效期;护油堤直接通雨水出口没有设置闭合装置。

二是帐务管理上有缺陷。如:账簿填写欠严谨规范,《质量检查记录》只记载内容,没有检查人签名、日期、盖章;《地方储备粮油专卡》登记数量记录时没有签名;储备油轮换只有区粮管中心记帐,代储企业没有保管帐;《质量检验结果单》格式不统一,有些没有列明抽样时间和检验时间,只有检验结果时间;《食用油质量档案》记载不全,缺卫生指标;实物出入帐登记没有按油的品种分开记账,而是按油罐编号入账。

、有关要求

(一)及时整改。针对本次双随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粮食部门和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一要督促相关被检查单位及时制定和落实整改具体措施,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排查安全隐患,杜绝监管盲区。二要指定专人跟进整改,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于5月10日前将整改结果(含电子版)报送给市粮食局。

(二)规范管理。各区粮食部门和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要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储备粮油管理各项要求开展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和账务管理制度。

(三)加强监管。各区粮食部门和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要对代储地方储备油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内部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和落实整改工作,适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储备粮油安全。

 

    附件:检查发现问题情况反馈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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