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协调机构,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建立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粤粮办监〔2019〕16号)要求,为及时、准确掌握我市大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宣传大清查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参照省的做法,现建立大清查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与大清查相关的学习、培训、会议、检查等活动;
(二)大清查工作中采用的新做法、新载体、新经验;
(三)上级机关、领导对大清查工作的指示批示、调研、检查等活动;
(四)其他相关信息。
二、报送要求
(一)突出时效性,要求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
(二)突出主题性,要求信息内容翔实、亮点突出、文字精炼。
三、报送管理
(一)请各区和市储粮公司各指定一名信息专报员,专门负责大清查工作信息收集、整理、编写、报送,并于1月24日前将信息报送员名单报送至市大清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管理科)。
(二)请各区和市储粮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大清查工作结束,每月24日前至少报送一期信息至市大清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1.关于建立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
2.信息报送员名单
佛山市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
(代 章)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