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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佛山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被全国推广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1-10-11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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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的通知》,推广来自青岛、成都、常州、温州、台州、泉州、佛山、江阴等8个地方,共72条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

  其中,佛山作为广东省唯一入选的城市,共有14条典型做法被推广。这些典型做法,涵盖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个重点领域,包括完善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服务,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优化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组织保障七个方面。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佛山结合本地民营经济特点和实际,聚焦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主动作为、改革创新,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形成一批具有佛山特色的经验做法。


  一、完善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服务

  (一)推进企业开办智能化、极简化

  深化“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将开办企业涉及到的商事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多个事项全面彻底整合,压缩办理环节;实施新开办企业在成立时享受免费刻制印章(含法定名称章、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服务政策;开办企业实现“一表填报、一网通办、一窗领取”,实现开办企业0成本、1环节办理,0.5天内办结。截至2021年8月底,佛山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04.64万户,同比增长16.22%。

  (二)建立财政奖补资金快速拨付机制

  实施补贴资金秒到企业和个人的“秒速直达”改革。对于条件明确、标准清晰、以政府掌握的客观数据为资金发放依据的非竞争性补助扶持政策,推行“秒报秒批秒付”;同时,对于不具备“秒报秒批秒付”条件的政策,实施以承诺兑现时限为主要特征的“限时直达”改革 。“秒速直达”方面,截至8月底,2021年已累计推出8项“秒到”企业政策,超8亿元惠企资金秒到1万多家次企业。企业群众拿钱从原来耗时半年甚至1年多变为只需几秒钟。“限时直达” 方面,截至2021年7月底,全市已推出107个标准化事项,平均兑现时限从原来4个月变为2个月以内,时限压减约50%。

  (三)推进涉企政务服务跨区域协同

  按照“标准规范、相互授权、异地收件、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服务模式,实现多地企业和群众办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就近“一次办成”。佛山市73项事项可在北京 、海南、江西、福建等省通办,北京、海南、江西、广西等省区13个城市的企业开办、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动物诊疗许可等485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在佛山实现“跨省通办”,解决企业和群众“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

  

  二、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一)开展政策性转贷

  设立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对域内企业提供10个工作日内低费率转贷业务,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渡过短期资金难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将转贷时间延长至20个工作日,使用费用降至0.01%/日,较好缓解疫情期间企业的贷款周转压力。截至2021年6月底,已累计为7374家企业提供转贷资金1297.67亿元。

  (二)建设数字金融服务平台

  整合分散在各个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打通银政企之间的信息壁垒,有效将企业的“信用记录”转换为“信贷资金”,为银企融资服务对接提供新渠道,提高银企融资对接效率,防范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提高民营企业融资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截至2021年8月,粤信融平台累计注册企业14万家,成功签订授信合同企业1.6万家, 银企融资撮合20566笔,金额2250亿元,融资平均利率5.53%。

  (三)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

  设立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专项资金,联合合作保险机构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为佛山市内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服务,缓解初创期企业融资难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将合作保险机构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综合费率上限降至2.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截至2021年6月底已累计帮助1374家企业获得贷款约52亿元。

 

  三、优化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一)首创“人工智能+双随机”监管模式

  以大数据监管减少涉企重复检查,将人工智能技术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建立监管大数据资源库,归集各类涉企数据超过1.5亿条,研发监管风险预警模型,自动判别市场主体风险状况。在此基础上,实行差异化检查,提高双随机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与改革前相比,对市场主体的现场检查率减少83%,对违法行为的发现率提升到86%,切实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二)办理涉企犯罪过程中依法谨慎使用侦查强制措施

  立案办案过程中严格依法使用查封、冻结企业账户或扣押企业财产等侦查措施,杜绝超量、超时、超范围使用强制措施,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对企业法人、高管,依法慎用拘传、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除案情特别重大或有自杀、逃跑、继续犯罪、妨碍侦查等情形外,一般不使用刑事拘留措施。

  (三)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专业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2021年,以“营商共建 律企同行”为主题,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方式组织开展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组织40家律师事务所为有法律服务需求的200家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目前,40家律所已安排197名律师参与服务民营企业项目,实地走访企业192家,为企业提供民法典宣讲、出具法律意见、参与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近900件次。开展“百所联百会”专项行动,组织动员100家以上律师事务所与100家以上市、区工商联所属商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

  

  四、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

  (一)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

  推进民营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鼓励民营企业对生产一线的在职员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完善企业相应激励措施,充分发挥企业引才、留才、用人的主体作用。截至2021年9月,全市共完成备案企业65家,已获取技能等级证书的员工约600人,认定工种涵盖缝纫工(服装制作工)、中式面点师、制图员、客户服务管理员等21个职业(工种);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实施扶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设立“冠名班”,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方式共同培养技能人才。

  (二)建立扶持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机制

  建立扶持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机制。出台《佛山市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对参与国际贸易摩擦应对研究的企业给予支持,并首次以政策文件形式规定优先对参与行业损害抗辩的企业给予扶持,引导企业积极维护国家和行业利益,形成企业“抱团 ”应诉的良好应对氛围,切实维护企业出口正当权益。

  

  五、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一)开展民营企业家培训培育

  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家培训工作方案,将企业家培训纳入市委党校培训计划,建立完善常态化培训机制。举办民营企业领军人才培训班,面向全市百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企业家进行培训,强化对企业家在国情省情教育、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资本市场运作等方面的培训。建立长短结合的常态化培训机制,举办创二代青年企业家培训班、佛山青年企业家健康成长营、佛山商道讲坛等,加强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的培养,加快培育 一批优秀青年企业家,探索青年企业家思想引领和素质提升的路径。

  

  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一)设立民营企业维权平台

  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21年5月6日开通“企业服务专线”,增设20个专席接听和处理企业诉求,截至7月31日,专线受理量42790人次。同时,针对已办结的企业诉求由专人开展电话回访,了解诉求解决情况,对“未解决”“解决不彻底”等诉求再次跟进直至解决;推出“企业服务管家”,力求为各类型企业提供工商税务、融资贷款、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补贴扶持等全方位的一站式专业政策解读和办事指引特色服务。“企业服务管家”具备打通办事“ 绿色通道”、打造智能“服务助手”、开辟企业“服务专区”、推出权威“专属管家”、实现政策“ 精准推送”等五大服务亮点。

  

  七、加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组织保障

  (一)向民营企业选派第一书记开展“政企连心”共建

  持续选派资深机关党员干部到“两新”组织党组织担任第一书记。从2017年开始,已派出七批共106人次的第一书记,到“两新”组织开展党建共建工作。促进机关党组织与“两新”组织的沟通交流,发挥机关党组织、资深党员在政策解读、资源互助、服务企业上的优势, 以党建工作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推动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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