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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革 动 态(2010年第15期)
来源:市发展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发表时间:2010-11-24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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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一体化规划方案出台

近日,广东省颁布了珠三角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基本公共服务、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5个“一体化”规划。根据规划,广东将规划建设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化四类重大工程共150项,近期规划目标将在2012年实现,到远期规划2020年,珠三角地区9(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惠州、肇庆)将初步实现五个“一体化”。在公共服务方面,根据规划,到2020年,珠三角9市将享受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生态与环境和现代服务业等十大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规划还提出,广东将优先解决重大跨界水污染问题。(来源:广东省发改委网站)

 

佛山市25个特大镇享县级管理权

85,佛山市编办公布了佛山各镇街的“等级”。目前,全市共有33个镇街,有26个为特大镇(街),其中综合指数400以上的特大镇(街)有25个,分别为禅城、南海、顺德所有镇街,高明的荷城街道以及三水的乐平镇和西南街道。高明更合镇则被列为综合指数未达到400的特大镇;剩余7个镇街被列为较大镇。

根据省编办的有关规定,对综合指数在400以上的特大镇街,依法赋予其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其党政正职可按副处级配备,其他镇()的主要领导维持原级别不变。通过改革,把不该由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

根据《佛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意见》,改革后的镇(街)综合性办事机构中,综合指数400以上的特大镇(街)按不超过12个设置,其他镇(街)原则上按不超过10个设置。可设党政办公室、监察审计办公室、组织工作办公室、慰问和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经济促进局、宣教文体局、社会工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除中央和省明确规定以外,可设置2个区、镇()双重管理机构,分别是市场安全监管分局、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分局。

此外,为配合事权下放顺利进行,我市将出台一系列措施,如所有下放和服务前移的事项都要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对外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构建市、区、镇(街)一体化运行的行政审批网上操作平台,实现全市行政审批资源共享、部门间协同联网实施和行政审批全过程网上运行。(来源:佛山日报)

 

温州“镇级市”改革破冰

温州最近正积极探索建设5大“镇级市”。温州市的乐清市柳市镇、瑞安市塘下镇、永嘉县瓯北镇、平阳县鳌江镇、苍南县龙港镇作为试点镇,重点解决强镇责大权小功能弱的突出问题,把5个试点强镇建设成为“镇级市”。

改革开放以来,温州市5个超大型镇的生产力和城市建设虽得到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受镇级行政体制的束缚,遭遇了产业结构单一、城市功能薄弱、带动能力不足、管理权限不相适应等诸多矛盾。其突出表现是:“责大事多”、“权小钱少”、“功能薄弱”。

镇委、镇政府在户籍管理、行政司法、土地要素、财税分配、项目审批、投资规模、城市建设等一系列体制、机制上,陷入“小马拉大车”的困境。镇级的事权、财权、人权无法实现对超大城镇建设和数十万人口提供充足的公共服务和有效管理。

面对这一农村向城市化发展的新问题,温州市率先探索强镇扩权之路。20096月底,温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强镇扩权改革的意见》,强镇扩权、建设“镇级市”系统工程全面启动。“镇级市”的改革内容主要是:扩大“四大权限”、打造“四个平台”。

扩大土地使用权:根据各个强镇发展的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强镇建设用地指标,每年安排不少于所在县总量三分之一的用地指标,单独切块、直接下达给强镇统筹安排。

扩大财政支配权:县与镇财政分配采取确定基数、超收分成、一定三年的办法;强镇的土地出让收入除上交有关税费外,提高镇财政的分成比例,80%~100%留给镇;县属部门驻强镇的下属单位在镇内的各种收费,除县以上部门代收和特别规定外,都统一纳入镇财政专户管理。

扩大行政审批权:健全县职能部门在强镇的派驻机构,根据强镇实际需要,增设县职能部门分局等机构;县职能部门对派驻机构进行充分授权,采取分局审批、县局备案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派驻机构独立管理审批权。

扩大事务管理权: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强镇政府和内设机构的管理职能;高配强镇党政一把手,市级试点镇书记任所在县(市)委常委,镇长明确为副县长级;强镇可根据需要设置内设机构和调配镇管行政事业干部。

打造“四个平台”,即建立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受委托统一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政工程和公用事业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强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经授权承担县级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以及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手续办理,县主管部门“见章盖章”,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强镇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以及预出让前期工作,以更好开发整理和有效配置土地资源;建立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强镇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国有土地出让、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权转让、国有和集体资产转让等相关工作。(来源:佛山日报)

 

佛山市出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89,《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出台。此次出台的《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办法》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扩大至支付参保人及其亲属下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中医“治未病”发生的费用;在卫生防预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疫苗接种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办法》还规定,参保人持医保卡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卫生防预机构以及市外联网指定医疗机构的POS机上可刷卡消费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如因故不能刷卡结算的,参保人或亲属可凭参保人医保卡和身份证、亲属身份证、参保人与亲属的关系证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凭证、医疗收费收据等有关资料,到各区社保局医疗保险科(股)办理核准个人自负金额冲销证明手续,再凭冲销证明到发卡银行提取医保个人账户冲销金额现金或转账。(来源:佛山日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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