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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重点项目工作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2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本网-佛山市重点项目工作局发表时间:2020-09-1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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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各区发展和改革局:

    为精准扩大合理有效投资,聚焦重点领域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以更高水平、更大力度统筹推进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点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启动202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2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附件1,粤发改重点函〔2020〕16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做好202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原则上市属项目由市属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审核后上报,区属项目由各区发展和改革局汇总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

二、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各区项目由区组织项目单位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k.gdtz.gov.cn/进行网上申报,及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推送至上级单位。市属单位项目,由各项目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通过OA系统报我局,由我局统一录入系统。申报项目可从系统生成申报表加盖公章,作为申报书面文件附件一并报送。项目相关信息同步通过系统录入,未录入项目不受理年度计划申报。

    (二)书面申报。申报单位需在完成网上申报后同步报送书面材料及电子文件至我局,包括:(1)项目申报表(表格附件2、附件3)、项目简介(附件4)。(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和建设用地、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

请各区、市有关单位高度重视202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加大我市重大项目谋划力度,认真对照编报原则和条件梳理筛选本行业、本地区重大建设项目,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计划。各区、市有关单位要注重填报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申报材料报送的及时性。网上申报工作务必于9月27日前完成,书面申报文件和材料请于930日前通过OA协同办公平台报送我局(含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若无项目申报,亦请函复我局。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2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

        知》(粤发改重点函〔2020〕1652号)

2. 广东省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表

3. 广东省2021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申报表

4. 项目简介(模板)

5. 佛山市2020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佛山市重点项目工作局

        2020年9月11日 

    抄送:禅城区人民政府,南海区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高明区人民政府、三水区人民政府。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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