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价格〔2023〕1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2024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
各地要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小麦稳产提质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2023年9月26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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