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关于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2-04-27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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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各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6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疾控机构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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