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发改价费〔2020〕7号
佛山市华英学校:
《佛山市华英学校关于申请调整学生收费标准的请示》(佛华英字〔2019〕12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学费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新生15500元/生/学期。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原在校生13500元/生/学期维持不变。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建议你校对2020年秋季入读新生的学费优惠2000元/生,按13500元/生收取学费,2021年春季学期起按15500元/生/学期收取学费,并请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工作。
住宿费执行《关于调整佛山市华英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佛发改收〔2017〕1号)的收费标准,即全寄宿生1600元/生/学期,半寄宿生550元/生/学期。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执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的相关规定。
此复。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8日